第17章 重生之激情岁月

作者: 样这

  这天下午下班了,林姐把我给叫到了她的办公室里边,询问了一下我目前对公司的看法和我的一个思想动态,我如实的向她汇报了。

  我知道林姐也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了,她是一个很坚强的女人,也是一个柔弱的女人,一个势单力薄的女人,在这个时候,也就是她最困难的时候,她此时让人看起来是那么的孤立无助。她现在也非常的需要别人的鼓励,我知道她是不会轻易去放弃的,但是她的信心已经开始出现动摇了。她把公司现状和她个人现状都告诉了我,让我帮她出出主意。

  林姐正为公司的艰难处境忙得焦头烂额,她的前夫阿登却过来要求跟林姐复婚,他的要求遭到了林姐的拒绝,在被拒绝后,又提出要求林姐给予他十万块钱的经济补偿。林姐没有答应,她现在自己都在为公司资金短缺的事情心急火燎的。

  阿登没拿到钱,同时还将林姐跟硕贞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去,还要求林硕贞将全部财产拿出来重新进行一个分配。

  林姐万万没想到阿登会在这个时候出来找她的麻烦。阿登有同学在法院那上班,又有朋友是当律师的,他也是在经过多方的咨询以后才将林姐给告上法庭的。他现在是无业游民,有的是时间同林姐去纠缠。

  林姐的房子车子离婚前都是属于共同财产,公司也是在离婚前成立的,按理说也有阿登一半的股份。阿登在朋友的怂恿之下,同时将林姐和硕贞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。有同学和朋友的撑腰,阿登不相信自己会打不赢这场官司。

  阿登在离婚时同林姐签定了离婚协议,那时的阿登还没有失业,他觉得自己愧对妻子,就决定将夫妻共同财产都让给了妻子,当时的协议是阿登自己拟订出来的:李兆登和妻子林硕贞两人因感情不和,经双方协议同意离婚,离婚后共同财产做如下分配:1、李兆登先另有所爱,为对妻子林硕贞表示歉意,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房子(值人民币约80万元)、车子(值人民币约20万元)、硕贞医疗器械公司(值人民币约100万元)全部归林硕贞所有,林硕贞一次性给李兆登人民币20万元整。

  2、孩子暂时由林硕贞抚养,孩子长大后决定跟谁由她自己选择。

  3、若双方有一方想要提出复婚,那么所有财产继续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  第三条是林硕贞自己后来加上去的,她当时并不是真心的想要同自己的丈夫离婚,尽管他一再做出对不起自己的事情来,她都原谅了他,她还是希望丈夫能够翻然醒悟,她知道丈夫同那个四川妹在一起是不会有结果的,她随时欢迎丈夫回家,如果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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