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 唐人社美国第十次啦

作者: 要对我动

  在大6别说婴儿了,就是成年人在路边嘘嘘,也都家常便饭,没见人谴责啊!

  与其说,香港人素质高,不如说人家就是见大6客不爽。

  现在,如果没凭没据的去抓人,GBD也不是什么善茬。

  这些年盗墓有不少积累,花点钱请媒体炒作一下,国家又要被抹黑。

  507也是国家机构,当然得为颜面着想了。

  王晴很欣慰,觉得陶明能这么想,写书的人就是不一样。

  她说,既然这事儿牵扯到盗墓和术士,还得我这个“盘爷”的徒弟来想想。

  我说这有什么好想的?

  就是一伙缺德的盗墓贼,东西搬空,连尸体也不放过的故事罢了。

  怎么说呢?

  干盗墓的没一个好东西。

  考古学家最痛恨的就他们了。

  那些年盗墓小说很火,里面提到了一个职业叫“摸金校尉”,这职业存不存在,考古上来证实确实有这类人。

  脖子上戴摸金符,也就是穿山甲爪子,进去盗墓。

  他们会风水,也算是术士。做这一行规矩多,找到古墓进去,还要点根蜡烛,熄灭了就是墓主人不同意,自行离开。如果没熄灭,那就可以摸金,但只能拿一样东西,拿了就自行离开。

  所以,有灯灭不摸金,鸡鸣不摸金。

  但是不是这样呢?

  可以很确定的回答,不是!

  摸金校尉存不存在,这是肯定的。但他们这规矩有没有,那就值得考究了。

  当时分南派和北派。

  南派的土夫子说过,都是做贼,你装什么装?

  虽然,这是小说内容,但套用到现实是通行。

  你说点蜡烛,让墓主人同意才摸,可能吗?

  一个小偷告诉你,哥们,让我偷你家东西吧,我只偷一样,偷了我就走。换了你,你同意吗?

  放蜡烛,那是为了测试里面的含氧量呢,蜡烛如果没灭,里面有氧气,可以进去盗墓,灭了就有问题了,走吗?

  毛!出去等到空气进去了,再回去进行摸金,你再点蜡烛,绝壁不会熄灭。

  摸金校尉只拿一样东西就走?

  更扯!

  盗墓贼盗墓贼,你都做贼了,还装君子?

  盗墓的人,无非两种,一种穷疯了,一种想发财。

  无论是这两种那类人进去,看到里面的金山银山,你觉得他可能只带一样东西走嘛?

  我不相信,你盗墓不是为了财,只是为了纯粹的学术研究,进去后我拿一样东西就走了。

  证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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